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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全所对外业务联系,处理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2) 负责检品的接收、分配、留样、实验内部记录的形式审查和检验报告书(底稿)的初审,检验报告书的打印、核发工作,以及检验资料的归档。 (3) 负责技术合同的拟订和评审,包括分包和借用外部设备或移动实验室的检测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以及分包方的能力和资格的初审工作,对分包检验、偏离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4)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药品标准的复核任务。 (5) 负责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注册检验及上报工作。 (6) 负责督查检品的检验进度及每月检品工作量的统计核对工作。 (7) 负责本所实验记录、检验报告书的规范化要求制订工作。 (8) 负责全所的局域网工作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保证各类软件的正常运行及数据的完整与安全。 (9) 指导市级药检所业务室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所检验标准管理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11) 负责实验科室检品协调工作。 (12) 负责图书资料及技术情报的管理工作。 (13)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在质量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及汇总各科室的质量监督记录,提供质量监督报告;抽查检验报告书及相关工作记录。 (2) 负责编写、修订体系文件,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 负责组织内部审核、协助做好管理评审工作以利质量体系的改进。 (4) 负责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溯源性工作计划,协助办理仪器设备的检定、唯一性标识,进行检验溯源性控制。 (5) 负责组织对检验环境及检验过程进行经常性监督。 (6) 负责对检测工作不符合项目及质量差错和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起草确认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受理所内外投诉与复验。 (7) 负责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不确定度评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分析及归档管理。 (8) 负责全所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 负责市(州)药检所系统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的监督抽样。 (2) 负责省级年度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抽验工作计划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抽验结果的统计上报及分析工作。 (4) 负责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 (5) 承担对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包材生产场地及医院洁净手术室洁净度的检测工作。 (6) 负责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容器)信息的收集及传递的管理工作。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起草全所性的行政工作文字材料和各类文书。 (2)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传输、反馈。 (3)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全所性规章制度修订;配合所领导做好承上启下、协调沟通工作。 (4) 负责全所性的会议筹办、接待组织工作和司法鉴定会议组织工作。 (5) 负责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人事档案保管工作。 (6) 负责信访具体工作和保密工作。 (7) 负责公章管理使用;机要文件的登记、呈阅、借阅、保管、销毁工作。 (8) 负责全所性的统计工作,大事记和所志编制。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全所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 负责全所水、电、电梯、消防及通讯等设施和实验大楼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 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的清查、统计工作,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建立报废仪器设备帐目清单。 (4) 负责全所仪器、设备及耗材的政府采购工作,以及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5) 负责零星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组织、审核、监督和验收工作。 (6) 负责全所的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   (7) 负责全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门卫和传达室的日常管理。 (8) 负责对食堂的管理,搞好成本核算,根据伙食标准,妥善安排好职工的膳食。 (9) 负责全所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0) 负责废弃物的收集以及到期留样样品的处理。 (11) 组织对供应商信誉和其商品质量进行评价,并持有获准供应商名录。 (12) 检验所需消耗品、试剂、试药、部分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和供应工作。 (13) 标准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基准物及由上级技术部门提供的实验参照物)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分发的工作;对毒、麻、精、放对照品,试药及危险化学品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并确保安全。 (14) 负责实验用品的采购保管供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招标、论证、采购、验收、检定、维修、降级及报废等全程管理,固定资产及成本核算统计工作;负责复印机管理及纸张管理。 (1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建立、健全本所财务管理制度。 (2)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3) 负责资金的申请和运转,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4) 负责资金的日常核算与管理。 (5) 负责收费工作,完成非税收入的管理。 (6)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申请,协助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 (7) 参与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 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 负责会计资料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 (10) 负责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的发放及代扣代缴。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全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测和技术仲裁; (2) 负责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质量标准的检验; (3) 负责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方法的实验研究和有关的科研工作; (4)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5) 负责本室使用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6) 负责接受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 (7) 负责做好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8) 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9) 负责全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10) 汇集和综合上报全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质量信息;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分析检验并提出报告; (2) 负责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的注册检验; (3) 负责有关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方法的起草及实验研究工作及鲎试剂灵敏度的复核标定; (4)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5) 负责对本室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6)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做好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 (7)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8) 负责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9) 负责化学药品、中成药和抗生素注射剂及其原料药、生物安全性能的检查及食品/保健食品的功能检测,并将检验结果向主检科室提出报告; (10) 负责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产品的生物学性能进行分析并向主检科室提出报告; (11) 负责化学药品、中成药和抗生素制剂质量标准中的有关生物安全性能资料的审核和修订; (12)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产品的生物学性能资料的审核和修订; (13) 负责实验动物室的日常管理; (1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负责化学药品及其制剂按所要求的标准或检测方法的检验,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2) 负责化学药品标准的注册检验。 (3) 负责化学药品检验方法的实验研究和有关的科研工作。 (4) 负责全所使用的需有准确浓度的滴定液的配制、管理和使用。 (5)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6) 负责对本室的化学试剂、对照品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7)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 (8)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9) 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抗生素药品按所要求的标准或检测方法的检验,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2) 负责抗生素药品标准的注册检验。 (3) 负责抗生素药品检验方法的实验研究和有关的科研工作。 (4)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5) 负责对本室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菌种、培养基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6)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 (7)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8) 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9) 负责对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的微生物限度及无菌的检查。 (10) 协助监督科对医药生产行业环境的洁净度的测试工作。 (11)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按所要求的标准或检测方法的检验,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2)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标准的注册检验。 (3)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方法的实验研究和有关的科研工作,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的试验工作。 (4)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5) 负责对本室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6)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 (7)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8) 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所要求的标准或检测方法的检验,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2) 负责中药标准的注册检验。 (3) 负责中药检验方法的实验研究和有关的科研工作。 (4) 负责编制、申报本室所需器材、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的计划,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5) 负责对本室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留样中药材及仪器设备的管理。 (6)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习工作。 (7) 负责与本室相关内容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 (8) 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自检规程、操作规程的起草、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协助行政科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的建立。 (9) 负责中药材标本室管理。 (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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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38月,2002年加挂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的牌子,是对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的法定机构,是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检验所历史沿革
  湖南省药检所始建于1953年8月,成立时名称为:湖南省卫生厅药品检验所。文革期间,1969年3月撤销湖南省卫生厅药检所,人员并入湖南省医药器材公司药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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